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1/2022-00294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充分结合舟山海岛地域特点,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争当渔农村改革先行者,创建城乡融合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结果,共同富裕现代化乡村基本单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争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先行示范,特制订本计划。
二、政策依据
本《计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农业农村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规发〔2021〕11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56号)和《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农办发〔2021〕4号)等文件为依据。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三、主要内容
《计划》主要通过夯实渔农业发展基础促共富、发展绿色生态渔农业促共富、实施渔农业“双强行动”促共富、打造美丽海岛样板促共富、集成综合改革动力促共富等5个方面18项措施,为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行动目标,到2025年,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着提升,6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65%以上,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4万元,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以内。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5个方面18项措施。一是夯实渔农业发展基础促共富。提升重要农产品综合保障能力,完善产业加工流通脉络,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打造“一条鱼”全产业链;二是发展绿色生态渔农业促共富。提升发展乡村休闲业,挖掘传承文化产业价值,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施绿色渔业工程;三是实施渔农业“双强行动”促共富。加大创新促进科技强农,加快实施机械强农;四是打造美丽海岛样板促共富。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共同富裕海上示范带,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五是集成综合改革动力促共富。加快数字化改革,深入实施海岛闲置农房激活行动,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四治融合”的善治乡村。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典型引路三个方面,加强贯彻执行力度,先行先试,争优创先。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约彩365彩票app下载安装_英国365bet体育_365app官方版下载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一
联系电话:0580-8176756